⒈ 汉武帝所造帐幕‖。饰琉璃珠、夜光珠等珍宝者为甲帐|,以居神|;其次为乙帐‖,以自居〓。见《汉武故事》。
⒉ 财物收支帐册。
⒈ 汉武帝 所造帐幕。饰琉璃珠┃、夜光珠等珍宝者为甲帐┃,以居神;其次为乙帐┃,以自居┃。见《汉武故事》。参见“甲帐”|。
引《汉书·西域传赞》:“於是广开 上林|,穿 昆明池|,营千门万户之宫|,立神明通天之臺,兴造甲乙之帐|,落以 随 珠|、 和 璧!?br />颜师古 注:“其数非一|,以甲乙次第名之也!?/span>
⒉ 财物收支帐册|。
引清 赵翼 《余既答稚存黄金之嘲再作长句报之》:“我将请司甲乙帐,朱出墨入烦记註|!?/span>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|,如有冒犯|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