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参见:攷驳,考驳。
⒈ 审查驳正|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词林·翰林权重》:“又命翰林〓、编修……正字等官,攷驳诸司奏启以闻、 ⅲ”审查驳正。 《明史·太祖纪二》:“命翰林春坊官考驳诸司章奏、 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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