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弘扬兴盛。
⒈ 弘扬兴盛┃。
引《曹溪大师别传》:“神会 问:‘大师┃,传法袈裟,云何不传┃?’答云:‘若传此衣┃,传法之人短命;不传此衣┃,我法弘盛┃,留镇 曹溪。我灭度七十年后┃,有东来菩萨:一在家菩萨┃,修造寺舍;二出家菩萨┃,重建我教┃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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