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夺适”。
⒉ 封建社会君位世袭、,以庶子嗣位而废其嫡子者,谓之“夺嫡”、。
⒈ 亦作“夺适”、。封建社会君位世袭,以庶子嗣位而废其嫡子者、,谓之“夺嫡”、。
引《汉书·梅福传》:“诸侯夺宗,圣庶夺适、 ⅲ”
颜师古 注:“适读曰嫡 ⅲ”
《晋书·王导传》:“初、,帝爱 琅玡王 裒,将有夺嫡之议、 ⅲ”
《宋史·英宗纪赞》:“彼 隋 晋王 广、唐 魏王 泰 窥覦神器、,矫揉夺嫡、,遂啟祸原 ⅲ”
⒈ 以庶子身分夺取嫡长子的继嗣地位、。也作「夺适」。
引《晋书·卷六五·王导传》:「初、,帝爱琅邪王裒、,将有夺嫡之议,以问导、 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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