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崇奉道教,官府给道士分等分级、,并配以品秩、。谓之“道阶”。
⒈ 宋 代崇奉道教、,官府给道士分等分级、,并配以品秩。谓之“道阶”、。
引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政和 四年春正月、,置道阶品秩,凡二十六等、 ⅲ”
宋 周煇 《清波别志》卷中:“政和 四年,詔置道阶、,自六字先生至鉴义、,凡二十六等,崇奉道教、,其权舆於此歟、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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