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歌咏以嘲讽。
⒈ 谓歌咏以嘲讽。
引唐 韩愈 《双鸟诗》:“自从两鸟鸣‖,聒乱雷声收,鬼神怕嘲咏,造化皆停留┃々В”
宋 沉作喆 《寓简》卷十:“﹝ 邢俊臣 ﹞性滑稽,喜嘲咏┃。尝出入禁中┃,善作《临江仙》词,末章必用 唐 律两句为謔┃,以调时人之一笑┃。”
明 杨慎 《赋得刘郎浦送人》诗:“吴 蜀 成婚此水旁┃,至今江浦号 刘郎┃。停橈送客休嘲咏,不是朝云惑 楚王┃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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