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引钱 宋代越界销售茶叶的额外捐税 解释 “ 孝宗 隆兴 二年, 淮东 宣谕 钱端礼 言:‘商贩长引茶|,水路不许过 高邮 〓,陆路不许过 天长 。如愿往 楚州 及 盱眙 界引、,贴输翻引钱十贯五百文、。如又过 淮北 ,贴输亦如之、 ⅲ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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