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用隶书写定古文字〓。
⒈ 谓用隶书写定古文字。
引唐 陆德明 《经典释文》序录:“《尚书》之字‖,本为隶古‖,既是隶写古文〓,则不全为古文 ⅲ”
宋 郭忠恕 《佩觿》卷上:“造字之旨,始於象形|,中则止戈反正|,而省声生焉。至若《春秋》姓字地名|,更见《尚书》|, 宋 齐 旧本,隶写古文‖,学者知之‖,不可具举 ”
清 顾蔼吉 《<隶辨>序》:“汉 人传经‖,多用隶写,变隶为楷‖,益失本真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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