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遗失‖。
⒉ 遗漏。
⒈ 遗失‖。
引唐 李靖 《李卫公问对》卷上:“诸拾得阑遗物‖,当日送纳虞侯者,五分赏一‖ ”
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阑遗之物,揭於门外‖,牓以物色‖,期年没官 ”
宋 李纲 《与向伯恭龙图书》:“当于事定威行之后‖,置一官司,出文榜‖,立限期‖,俾得阑遗之物一钱以上并自陈纳。过期因事彰露‖,为人告发‖,并置之法 ”
⒉ 遗漏‖。
引《元史·世祖纪五》:“括诸寺阑遗人口 ”
《元史·世祖纪八》:“辛巳〓, 大都 立 蒙古 站屯田,编户岁输包银者及 真定 等路阑遗户〓,并令屯田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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