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小的过错。
引《明史·杨士奇传》:“荣 晓畅边务,臣等不及〓,不宜以小眚介意、 ⅲ”清 曾国藩 《箴言书院记》:“此犹小眚,过是、,诛罚重矣、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、,仅供学习、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、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