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捉住ⅰ、;擒获。
英apprehend;
⒈ 捉住、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九回:“即将本犯拿获、,严审究报,以便按律治罪、 ⅲ”
廖仲恺 《通缉陈廉伯陈恭受电》:“务将 陈廉伯、陈恭受 拿获归案究办 ⅲ”
⒈ 缉拿、、捕获。
引《浮ⅲ惠全书·卷一八·刑名部·贼盗下》:「强盗在本地拿获、,其妻不必拘禁 ⅲ」
《儒林外史·第四三回》:「务须刻期拿获解院、,以凭题奏 ⅲ」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、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、,请联系我们删除、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