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旁系亲属。
⒈ 旁系亲属。
引《晋书·河间平王洪传》:“章武‖、新蔡 俱承一国不絶之统〓,义不得替其本宗而先后傍亲?!?br />《宋书·武帝纪下》:“兵制峻重,务在得宜。役身死叛‖,輒考傍亲,流迁弥广‖,未见其极‖。”
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辩证一》:“《礼》所谓‘以五为九’者‖,谓傍亲之杀也‖。上杀下杀至於九,傍杀至於四‖,而皆谓之族‖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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