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治理百姓,保护扶持使之安定┃。
⒈ 治理百姓|,保护扶持使之安定〓。
引《书·毕命》:“越三日壬申,王朝步目 宗周,至于 丰┃,以 成周 之众┃,命 毕公 保釐东郊々В”
孔 传:“用 成周 之民众┃,命 毕公 使安理治正 成周 东郊,令得所┃々В”
唐 王维 《送韦大夫东京留守》诗:“名器苟不假,保釐固其任|!?br />清 曹寅 《送施浔江方伯之任湖南》诗:“保釐蓝缕功非细,开拓穷荒虑必周|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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