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释】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‖。根据公道办事々В【出处】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七回:“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,从不假手旁人┃々В”【反义词】营私舞弊【语法】偏正式;作谓语┃、宾语┃;含褒义
【解释】秉:掌握,主持┃。公:公法┃。根据公道办事。
【出处】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七回:“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┃,从不假手旁人┃。”
【反义词】营私舞弊
【语法】偏正式┃;作谓语┃、宾语;含褒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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