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督促办理|。
⒉ 订正|;整理|。
⒈ 督促办理。
引清 冯桂芬 《重修吴县学记》:“事(修建学堂)诚在我|,诸公但为我理董之可乎|?”
⒉ 订正;整理|。
引王闿运 《<六书讨原>序》:“承学之士|,未达六书以事意为字形,误转注为虚用|。且 许 虽博访|,未求理董!?br />章炳麟 《丁未与黄侃书》:“窃谓理董方言|,在证明其难知者,不在疏举其易晓者|!?br />鲁迅 《坟·科学史教篇》:“﹝ 培庚 ﹞所述理董自然见象者凡二法:初由经验而入公论,次更由公论而入新经验|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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