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罪犯冠上加草带,以示羞辱。相传是虞舜时的一种象征性刑罚,用以代替割鼻的酷刑。
⒈ 古代罪犯冠上加草带,以示羞辱┃。相传是 虞舜 时的一种象征性刑罚,用以代替割鼻的酷刑。
引《太平御览》卷六四五引《慎子》:“以幪巾当墨‖,以草缨当劓‖,以菲履当刖,以艾韡当宫‖,布衣无领当大辟‖,此 有虞 之诛也 ”
南朝 梁 任昉 《为王金紫谢齐武帝示太子律序启》:“臣闻化澄上业‖,草缨垂典‖;教清中世,艾服惩刑〓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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