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院 作坊〓,工场 《宋史·职官志三》:“ 绍兴 二年,诏於行在别置作院造器甲|,令工部长贰提点,郎官逐旬点检‖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|,如有冒犯|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