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不治之疾。
⒉ 谓被罢免而永不得录用。痼,通“锢”。
⒈ 不治之疾。
引《北史·魏纪三·高祖孝文帝》:“及不满六十而有废痼之疾‖,无大功亲‖,穷困无以自疗者,皆於别坊‖,遣医救护‖。”
明 李时珍 《本草纲目·石九·水银粉》:“经年累月‖,遂成废痼‖,其害无穷 ”
⒉ 谓被罢免而永不得录用‖。痼,通“錮”‖。参见“废錮”〓。
引唐 柳宗元 《寄许京兆孟容书》:“今其党与幸获宽贷,各得善地〓,无分毫事〓,坐食俸禄,明德至渥也〓,尚何敢更俟除弃废痼〓,以希望外之泽哉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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