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持着赃物、。
⒈ 持着赃物。
引汉 王符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“令恶人高会而夸诧,老盗服臧而过门,孝子见讎而不得讨┃,亡主见物而不得取┃,痛莫甚焉!”汪继培 笺:“臧┃,谓所窃物也┃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|,如有冒犯|,请联系我们删除|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