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归罪。
⒈ 犹归罪。
引《汉书·匈奴传下》:“令单于自疏、,不亲边吏、,或者设为反间。欲因而生隙、,受之适合其策使得归曲而直责、。”
颜师古 注:“归曲於 汉、,而以直义来责也、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熙宁十年》:“韶 本凿空开边、,骤躋政地、,乃以勤兵费财归曲朝廷,帝由是不悦、 ⅲ”
章炳麟 《訄书·订孔》:“故今不以利器之説归曲 孔氏 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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