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主持并监督某项工程、。
⒈ 主持并监督某项工程|。
引《汉书·金日磾传》:“帝祖母 傅太后 崩, 钦 使护作,职办、,擢为 泰山、弘农 太守〓,著威名|。”颜师古 注:“监主葬送之事也?!?br />《旧唐书·李杰传》:“初, 杰 护作时,引侍御 王旭 为判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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