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颠倒是非黑白的议论。
例(张仪)如楚,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|,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 ——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
英sophism; carp; cavil; quibble;
⒈ 亦作“诡辨”。貌似正确而实际上却是颠倒是非、混淆黑白的议论。
引《史记·五宗世家》:“彭祖 为人巧佞卑諂┃,足恭而心刻深。好法律┃,持诡辩以中人|。”
司马贞 索隐:“谓诡誑之辩|,以中伤於人!?br />《新唐书·儒学传下·啖助》:“徒令后生穿凿诡辨|,詬前人,捨成説|,而自为纷纷|, 助 所阶已!?br />巴金 《除恶务尽》:“喧嚣一时的所谓‘文艺黑线专政’论|,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奇谈谬论,从头到尾|,都是 林彪 |、‘四人帮’一伙的谎言和诡辩!?/span>
⒉ 逻辑名词|。外表上、形式上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|,实际上却是采取混淆概念|、偷换论题或虚构论据等手法,作出颠倒黑白|、似是而非的推论|。
⒈ 诡异狡诈的辩说。也作「佹辩」|。
引《史记·卷八四·屈原贾生传》:「如楚|,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,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 」
近狡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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