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甲勅”。
⒉ 指重要的诏令、、公文等、。
⒈ 亦作“甲勅”。指重要的诏令、、公文等、。
引唐 李翱 《右仆射杨公墓志》:“宰相 裴垍 素未知公,及 遂振 之譖、,遂以公为吏部侍郎、,重修甲勑,用备姦源┃々В”
宋 庞元英 《文昌杂录》卷三:“唐 大和 二年勅尚书省二十四司制勅及勅甲等,近日检报┃,多称断裂┃,宜各委本司郎中甲库官,并重粘背及同书名印所断裂缝┃,跋尾后云┃,某甲勅卷若干缝断裂。乃知甲者┃、勅甲之谓也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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