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官署名。负责校阅汉文,拟写票签,记录谕旨等事。
⒈ 清 官署名‖。负责校阅汉文,拟写票签‖,记录谕旨等事‖。
引《清会典·内阁·汉票签处》:“侍读:汉 二人,委署侍读‖,掌校閲汉文本章‖,拟写票籤之式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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