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捐馆舍”。
⒈ 抛弃|。见“捐馆舍”|。
引《后汉书·陆康传》:“岂有聚夺民物,以营无用之铜人|;捐捨圣戒|,自蹈亡王之法哉!”《百喻经·驼瓮俱失喻》:“既犯禁己|,捨离三乘|,纵心极意,无恶不造|,乘及浄戒|,二俱捐捨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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